艺术特长生考试项目及分值比例
项目
考试内容
所占分值(分)
备注
舞 蹈
主项(作品表演)
65
副项考试项目可在舞蹈、声乐、播音主持、器乐(主项为器乐的考生在选择器乐作为副项考试时不能选择与主项考试一致的乐器)中所规定的考试项目中选择。
副项作品
20
基本功组合
10
节奏模仿
5
声 乐
主项(作品演唱)
视唱
7.5
听音
民 乐
(二胡、笛子、古筝、琵琶、扬琴)
主项(作品演奏)
西洋乐
(钢琴、小提琴、架子鼓、萨克斯)
播音主持
自备稿件
50
即兴说话
30
美 术
石膏头像
100
书 法
作品创作
书写字数不少于28字,不含落款。